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南昌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洪教基字〔2019〕14号),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实际,为更好地服务群众,进一步优化转学工作管理流程,力争实现群众“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提升对教育服务工作的满意度,现将义务教育阶段有关转学工作事项 通知如下:
一、调整转学受理时间
为在每学期开学前完成转学办理手续,确保转学生能在新学期如期开学,转学申请受理时间调整为每学期开学前三周开始申报,至开学前一周截止。预留一周时间供学校、教体局集中审核,办理有关转学手续。原则上,申报时间过后不予受理。
二、优化转学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转学办理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
(一)由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学前三周开始申报,至开学前一周截止)登录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网站( http:// jyfw.nceduc.cn/),进入平台后点击【用户中心】进行登录操作,如无账号,则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登录后,进入网站首页后点击【义务教育业务办理】,点击【办理中小学转入就学】--【立即办理】,按要求填写转学申请信息并提交。
(二)学校登录平台,根据《2022年秋季安义县中小学转学须知》(附件1),按转学类型,对相应材料进行初审。
(三)教体局登录平台,进行入学资格审批。
(四)至开学前一周截止受理转学申请,并进行现场材料确认,经初审通过的学生/学生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到转入学校,由学校负责进行核验确认、留存材料复印件,现场确认合格的,指导填写《江西省中小学转入就学登记表》(附件2)并盖好学校学籍管理公章,确认为不合格的做好解释工作。
(五)学校于2022年9月15日之前将学生转学材料复印件、《江西省中小学转入就学登记表》(附件2)、《2022年秋季安义县中小学转入就学名单》(附件3)、统一交至教体局终审,终审合格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在江西省学籍管理系统办理电子学籍转学手续。
三、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适用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已在我县域范围内分配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符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学:一是因监护人原有住房拆迁或交易等原因发生实际居住地跨县区变更而难以在原就读学校学习的;二是外来务工人员由外地来县务工,其随迁子女需转入本县学校就读且提供县教体局规定的证明材料的;三是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性安置的;四是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四、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一)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可办理转学。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接收未经教体局批准转入的学生。
(二)转学工作严格落实“三个一律”要求,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小学 1-4 年级、初中 7-9 年级一律控制为标准班额)、其它年级存在大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严格控制城区学校大校额现象,对已存在的大校额学校学生“只减不增”。
(三)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期中途不办理转学。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等特殊情况除外)。
(四)对于前来办理转学的学生家长,各学校要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具体办理流程的介绍、操作的指导,对于因学位不足需统筹协调安排的,要根据实际情况与教体局主动对接,尽力为家长做好协调工作,并明晰工作时限,让转学办理在教体局和学校之间快速流转,确保开学前完成转学办理。
附件:1.2022年秋季安义县中小学转学须知
2.江西省中小学转入就学登记表
3.2022年秋季安义县中小学转入就学名单
4.《江西安义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子女入学实施办法
(试行)》
安义县教育体育局
2022 年6月14日
附件1
2022年秋季安义县中小学转学须知
一、转学类型及需提交材料(各种材料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A类:学生户口为学区范围内
需提交材料:户口本。
B类:学生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母或学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需提交材料:户口本、房屋产权证。
C类:学生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其父或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
需提交材料:父母户口本、出生证明或户籍证明等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D类:学生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但其父母或本人居住证属于学区范围内;
需提交材料:户口本、居住证。
E类:父母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
需提交材料:父母工作调动证明、户口本。
F类:父母军转干安置,随迁居县城
需提交材料:父母军转干介绍信、组织部或人社局工作介绍信、户口本。
G类:非本地户籍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经商或务工的随迁人员。
中小学转学审验时提供:
1.经商的提供:户口本、工商执照、有固定住所(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
2.务工的提供:户口本、单位用工合同、近三个月工资表。
3.涉及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子女就近安置或择校入学的情况,按照安办发〔2021〕15 号《江西安义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文件(附件4)要求执行。
H类:城区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转学。
需提交材料: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者如提供购房合同,须同时出具相关购房发票),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父母或本人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房产权证等证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购房合同、营业执照、居住证、租赁证明等证件办理时间须在2022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并且租赁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
二、学区划分办法
(一)城区初中
1.安义二中
(1)居住在龙津镇阳湖路至杨梅四路以西县城地段(含文峰路单号517号、双号548号以前;前进大道单号593号、双号630号以前;向阳路299号以前)的龙津镇户口。
(2)龙津镇台山、喻家、阳湖村委会户口。
(3)原鱼种场、良种场、园艺场、苗圃居住的户口。
(4)鼎湖镇原机关、企业的户口。
(5)鼎湖镇炉南、板溪村委会和中洲村委会联愈村小组的户口。
2.龙津中学
(1)居住在龙津镇阳湖路至杨梅四路以东(含文峰路单号519号、双号550号以后;前进大道单号595号、双号632号以后),凤凰西路以西(含向阳路300-999号,前进东路、迎宾大道到凤凰西路)的户口。
(2)龙津镇凤山、湖上、阳湖、城北村委会的户口。
3.安义五中
居住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凰西路以东的户口。
(二)城区小学
1.龙津小学
(1)居住在龙津镇东门路以西,向阳路的人民路口至东门路口以北、文峰路的人民路口至东门路口以南(含文峰路双号198号以前,杨梅一路双号;前进大道单号189号以前、双号224号以前;向阳路单号111号以前,人民路双号240号以后)的龙津镇户口。
(2)原鱼种场、良种场、苗圃的户口。
(3)龙津镇码头、前进村委会户口。
2.逸夫小学
(1)居住在龙津镇东门路以东(不含向阳路的人民路口至东门路口以北、文峰路的人民路口至东门路口以南户口),阳湖路至杨梅四路以西(含文峰路单号1~517号、双号200~548号;前进大道单号191~593号、双号226~630号;向阳路单号141~299号、双号2~298号)的龙津镇户口。
(2)原园艺场、牧草场的户口。
(3)龙津镇阳湖村委会(不含四方村小组、郭家沙村小组、东一村小组)的户口。
3.安义三小
(1)居住在龙津镇阳湖路至杨梅四路以东(含文峰路单号519号、双号550号以后;前进大道单号595号、双号632号以后),凤凰西路以西(含向阳路300-999号,前进东路、迎宾大道到凤凰西路)的户口。
(2)龙津镇凤山、湖上、阳湖村的户口。
4.板溪小学
板溪小学、炉南村、胜利居委会、城南居委、玫瑰园区、国际花都小区、中洲(并)、榨下(并)
5.安义五小、安义六小
居住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凰西路以东的户口。
(三)非城区中小学校
非城区中小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转学。
(四)随迁子女就读安置
符合政策规定的来县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务工经商区域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三、转学流程
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网站( http:// jyfw.nceduc.cn/)提交转学申请 → 学校初审 → 教体局入学资格审批 →至开学前一周截止受理转学申请,并进行现场材料确认,经初审通过的学生/学生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到转入学校,由学校负责进行核验确认、留存材料复印件,现场确认合格的,指导填写《江西省中小学转入就学登记表》(附件2)并盖好学校学籍管理公章,确认为不合格的做好解释工作 → 学校整理转学材料于2022年8月30日之前统一交至教体局终审 → 终审合格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在江西省学籍管理系统办理电子学籍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