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府字〔2021〕6号 关于骆巧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接县委安干字〔2021〕12号文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骆巧弟同志任江西省安义中学校长; 免去刘卫华同志的江西省安义中学校长职务; 樊青同志任安义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陈霞同志任安义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付义群同志的安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华川同志的安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万小彪同志任安义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义军同志任安义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莎同志任安义县司法局石鼻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戴青峰同志任安义县司法局长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静、杨小清同志任安义县红山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志能、刘婷婷、蒋经弟、张晓梅同志任江西省安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欧阳家荣、袁春同志的江西省安义中学副校长职务。 2021年3月5日 文件下载:
安府字〔2021〕6号(骆巧弟等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