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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骆巧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3-09 10:29:00

安府字〔2021〕6号

关于骆巧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接县委安干字〔2021〕12号文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骆巧弟同志任江西省安义中学校长;

免去刘卫华同志的江西省安义中学校长职务;

樊青同志任安义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陈霞同志任安义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付义群同志的安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华川同志的安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万小彪同志任安义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义军同志任安义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莎同志任安义县司法局石鼻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戴青峰同志任安义县司法局长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静、杨小清同志任安义县红山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志能、刘婷婷、蒋经弟、张晓梅同志任江西省安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欧阳家荣、袁春同志的江西省安义中学副校长职务。



2021年3月5日   

文件下载:安府字〔2021〕6号(骆巧弟等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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