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示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理室: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791-83422229、13979163553 1. 设置单位(人):安义陈宗俦诊所 2. 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诊所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安义陈宗俦诊所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安义县龙津镇文峰路379号(6、7、8号铺面)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民营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中医内科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安义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