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示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理室: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791-83422229、83439925 1. 设置单位(人):南昌职业大学 2. 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医务室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南昌职业大学医务室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安义县龙津镇前进东路8号南昌职业大学体育馆内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集体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内部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外科、五官科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安义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