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2021〕2号)的有关规定,我县组织编制了《安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内,对该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成片开发范围: 城东一片区范围为东阳大道以东,潦河以西,昌九公路以北;城东二片区范围为茅坑水库以东,红山大道以南,东阳大道以西,东阳镇石牛村东北部;城南片区范围为鼎湖镇柏树村以东,潦河以南,龙安大道以西,鼎湖镇榨下村北部;城西片区范围为龙津镇前进村东部,北外环路以南,东门路以西,建设西路以北;用地范围详见附件安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图。 二、公示时间: 2022年8月19日至9月19日。 三、反馈方式: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我县将依据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该方案。 联系单位: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前进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国土大厦 联系电话:0791-83472103 联系人:刘开永 附件:《安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4年)》(简本) 《安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4年)》(简本) (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2021〕2号)、《安义县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安义县“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安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等相关资料编制《安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4年)》。 二、基本情况 本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范围为四个片区,其中: 城东一片区范围为东阳大道以东,潦河以西,昌九公路以北,面积为78.58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为48.4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57.55公顷(含耕地17.3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21.03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土地征收涉及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为东阳镇闵埠村上屋组,白路组、半步组农民集体。 城东二片区范围为茅坑水库以东,红山大道以南,东阳大道以西,东阳镇石牛村东北部,面积为10.54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为0.3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0.21公顷(含耕地0.151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10.32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土地征收涉及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为东阳镇石牛村柏树组、燕禾组农民集体。 城南片区范围为鼎湖镇柏树村以东,潦河以南,龙安大道以西,鼎湖镇榨下村北部,面积为10.75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为9.65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9.28公顷(含耕地8.9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1.47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土地征收涉及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为鼎湖镇榨下村孙王组、小港组、喻家组、榨下组农民集体。 城西片区范围为龙津镇前进村东部,北外环路以南,东门路以西,建设西路以北,面积为17.49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9.0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74公顷(含耕地4.2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4.29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土地征收涉及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为龙津镇前进村院下组、西门组农民集体。 三、符合性评估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各类保护区,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四、必要性 方案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着重体现规划引领城市集中连片发展、公益性设施优先、生态优先的理念,符合安义“十四五”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安义县“十四五”规划发展提供了土地要素保障,为安义县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 方案的实施有利于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局,便于开展大规模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功能齐全的土地区块,从而可促进安义县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用途 为保障区域公用设施及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31.02公顷,占该片区总用地面积的26.43%;为改善区域人居环境,规划居住用地、商业商务用地、绿地等面积为33.55公顷,占该片区总用地面积的28.59%;为强化区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规划中学、行政办公用地、敬老院、幼儿园面积为3.97公顷,占该片区总用地面积的3.38%;为促进产业发展,规划工业用地49.97公顷,占该片区总用地面积的42.58%。 六、公益性用地情况 根据片区项目分布情况及其规划用途,城东一片区基础设施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等公益性项目用地面积为31.83公顷,占本片区总面积的40.51%;城东二片区基础设施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等公益性项目用地面积为4.46公顷,占本片区总面积的42.36% ;城南片区基础设施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等公益性项目用地面积为4.88公顷,占本片区总面积的45.43% ;城西片区基础设施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等公益性项目用地面积为8.14公顷,占本片区总面积的46.53%;整体上四片区公益性建设用地比例达到42.02%,符合《江西省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指导意见》中原则上不低于40%的硬性指标要求,用地布局合理。 七、结论 安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即将纳入安义县 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符合安义县发展的长远利益。 附图1.安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位置示意图 附图2.安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与三线位置关系图 附图3.成片开发范围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图 附图4.成片开发范围项目用地示意图-1 附图5.成片开发范围项目用地示意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