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安义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起草说明

来源:安义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15 17:12:29

《安义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 ,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县应急管理局起草了《安义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并征求了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意见建议,形成此稿,现向社会公众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为7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灾害分级和预案体系。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南昌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及《安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义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预案。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 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各乡镇(处)人民政府及县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详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林业部门的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负责人),县应急局、县林业局主要领导,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秘书长由县应急局分管领导担任。根据需要,设副秘书长若干名。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县应急局主要领导兼任,设副主任1名,由县应急局分管领导担任。

第三部分预警和信息报告根据森林火险等级、林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森林火灾信息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归口管理, 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 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应第 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乡镇(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部分后期处置森林火灾发生地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对 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 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提交评估报告。较大 以上森林火灾由市应急局会同市林业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进 行调查评估。必要时可挂牌督办或提级调查。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试行)》《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安义县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部分综合保障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和半专业扑火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村级应急扑火队为辅,必要时可按程序调动当地消防救援队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县、乡镇(处)两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根据本地森林防火任务需要,按照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求标准建立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处置森林火灾事故所需资金,按《安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财力保障规定执行。

第七部分为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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