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刘毅 职务: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0791-83415878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办公地址:南昌市安义县创业孵化街41号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疗、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管理、使用等环节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奖励。 (三)负责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全县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负责组织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全县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负责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釆购政策。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对执行医保制度情况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政策。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及措施;承办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待遇核定,检查并监督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职能转变。组织落实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0791-83415878 (一)综合股。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秘书事务、脱贫攻坚、后勤保障、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文明创建、节能、档案、综治、信访、维稳、统战、普法、保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党群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县医疗保障统计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的应用系统维护;医疗保险应用系统数据维护、数据信息集中处理、数据应用开发和对外发布工作、动态监控、操作人员权限设置和变更、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统计、分析和精算工作,医疗保险统计报表编制和上报工作;负责医疗保险权益告知和参保征缴网上查询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公众信息网建设和信息化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社保卡金融功能运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和常态运行工作。 (二)医药服务管理股。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县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三)基金监督管理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机关党支部。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