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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YX-0102-2023-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安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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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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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万彪                           职务: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0791-87379129                    传真电话:0791-8737912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前进东路455号

工作职能:

(一)拟订工业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参与研究、制定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目标,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发布工业经济信息。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全县工业、中小企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实施工业经济结构调整,注重产业集群的布局。协助江西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指导园区企业的发展。

(六)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相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

(七)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省、市科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八)建立和完善为重点工业企业服务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帮助重点企业向上争取项目、向内加强管理培训,提高管理者素质。着力协调优化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九)承担全县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承担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

(十)负责局属国有工业企业、大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按程序要求制订企业改制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指导。推进工业企业下岗再就业工作,力保稳定。

(十一)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县全民创业工作,研究制定全民创业政策、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创业企业的扶持、培育工作。

(十二)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信息化发展。

(十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我县科技改革和发展战略,编制全县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四)积极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管理体制,理顺内外部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技体制及运行机制,推进科技事业科学发展。

(十五)拟定并组织实施科技攻关、星火、火炬、重点科技成果推广、重点新产品试制鉴定、科技扶贫、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发展等各类科技计划。负责高新技术的认定和申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工农业科技进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消化和创新工作。

(十六)科学管理和正确使用各类科技经费及物资,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行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对全县科技工作进行宏观调控,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七)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乡镇科技工作,组织拟定全县科技发展和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科技贸易机构,指导全县民营科技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各行业科技进步。

(十八)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奖励、推广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工业开发区的科技工作。归口管理技术市场、专利、生产力促进、软科学研究等工作,组织对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

(十九)归口管理全县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统计和科技刊物等工作,指导全县第三产业发展。

(二十)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十一)承担全县的盐业(除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外)行业管理职责。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联系电话:0791-87379129(办公室),0791-87379144(值班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审查清理,负责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综合性文件的审核、制定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档案、机要、政务公开、保密、普法等工作。负责工、青、妇、团、统战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承担财务、资产、车辆管理工作,提供有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人事股。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国家干部政策。负责承办局机关干部和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调配、考核、呈报、任免、奖惩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劳资、社保、福利、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

(三)工业综合股。负责全县企业的技术改进、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运用,促进企业结构调整与技术创新。承担全县工业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负责对预拌混凝土(砂浆)的日常监督及管理,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砂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选投资项目)。承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的建设。负责全县信息化工作。承担钢铁、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业和纺织、食品、家电等消费品及电力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受理,协调部门内部对复杂审批事项进行联合审批。承担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

(四)规划运行股。建立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网络,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综合分析、调度监控,监测、分析和调节工业经济运行的速度、效益和质量。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重大困难和问题。负责制定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年度目标并分解考核。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县工业发展奖励政策兑现工作。负责全县重点工业企业的认定,建立政府与重点工业企业之间的联络沟通和信息服务平台。负责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统筹纳入安全生产要求,严格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

(五)中小企业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扶持政策。负责推动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负责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及信用体系建设,整合社会各类资源,培育服务中小企业的社会机构。开展对中小企业各类人员的培训。落实国家和省、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受理企业的投诉、举报,协调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县全民创业工作。服务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六)科技综合管理股(技术市场开发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制定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科技计划,负责科技综合统计、技术引进、消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优惠政策,负责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论证、立项、实施和跟踪管理工作。研究拟订促进农村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促进科技兴农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方面的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和科技扶贫计划,指导农村科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村科技进步。研究拟定本县科技成果管理政策、规定和制度。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登记、归档、公告、统计、奖励、交流、科技保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重点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技术出口工作。组织全县企事业单位参加各级技术学术交流。负责全县技术市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县技术市场管理的政策和法规,负责对全县民营科技贸易机构、科技信息、技术转让、专利的登记申报工作。编写、搜集、整理有关科技信息,为企事业和领导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依据,组织实施依靠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合作示范工作,引进、吸收、消化先进技术和新成果,培训科技管理人员,兴办技术经营实体,增强自身经济实力。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引进外国智力方针政策。编制引进国外智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县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和表彰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制定全县出国(境)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对外联络和专项经费的管理。承办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智力引进服务工作。拟定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定居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引进国外智力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来安义外国专家的安保工作。

(七)综合治理股。负责本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国有工业企业、大集体企业的资产管理。组织实施本系统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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