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城建环保类
第16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意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区噪音污染防控的建议》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 明确职责分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我县权责划分,城市噪音管理涉及多个部门:
社会生活噪声(商铺喇叭、夜市喧哗等):由城管部门负责;
建筑施工噪声:由城管、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监管;
交通噪声(机动车轰鸣、鸣笛等):由公安交警部门查处;
目前,我局已对职责范围内的商业宣传、广场舞、夜间施工等噪音问题加强巡查整治。
2. 近期整治措施
开展“城市噪音整治”“夜间施工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商户音响设备使用督促落实降噪措施,2025年6月以来共查处违规行为110余起(附图1);
畅通“12345”热线等投诉渠道,做到噪音投诉24小时内现场处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提升公众降噪意识,倡导文明经营、文明娱乐。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我局将持续跟进建议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您反馈进展。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安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