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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850--2025-007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鼎湖镇 生成日期: 2025-12-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安义县鼎湖镇人民政府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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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府发〔2025〕27号 签发人:黄亮

关于印发《安义县鼎湖镇人民政府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的通知

鼎湖镇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赣府发〔2025〕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基层管理和服务功能,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研究,现将我镇梳理的《安义县鼎湖镇人民政府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予以公布实施。鼎湖镇各办公室要依法承担认领事项的审批责任,依法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同时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印发<安义县鼎湖镇人民政府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的通知》(鼎府发〔2024〕11号)、《关于印发<鼎湖镇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及<鼎湖镇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的通知》(鼎府发〔2021〕27号)同时废止。

附件:《安义县鼎湖镇人民政府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

      鼎湖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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