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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070--2025-015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5-12-2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安义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8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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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义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8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廖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头乐"代步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大队主动联系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对市场销售三轮,四轮低速载客电动车("老头乐")的商家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违规销售的非标车辆进行查处,非标三,四轮电动车进行查扣。打击非法改装,拼装,加装载客装置等违法行为,从源头管控遏制违规低速电动车流入市场,严控新增违规车辆。
2、大队进入电动车销售市场,各村,居民区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对广大人民群众普及购买,使用,乘坐低速电动车的危害,非标三,四轮车不能上牌,不得上路,国标三,四轮低速电动车需上牌,驾驶人需持有相应驾驶证等交通安全知识。
3、针对"老头乐"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警告,处罚260余人次,
设计严重违法行为的行政拘留15人。

安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5月20日
承办单位联系人电话:付义华139****4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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