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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900--2026-001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黄洲镇 生成日期: 2026-03-0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伤害野生动物、违规用火行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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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伤害野生动物、违规用火行为的公告


为了切实加强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黄洲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优势,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规用火及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安义县黄洲镇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凡在黄洲镇区域内,发现并举报有以下非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一)野生动物方面

1.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寄递、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3.非法使用猎枪、电击、投毒、爆炸物,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气枪、排铳等工具猎捕野生动物;

4.非法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野生动物;

5.非法进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破坏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行为;

6.利用电商、直播、短视频等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

7.其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森林防火方面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2.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吸烟、野炊、玩火和放孔明灯;

3.禁止未经批准擅自炼山;

4.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

5.禁止在森林防火区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

6.禁止在禁火区域内进行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举报奖励标准

凡是对上述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首位举报人现金奖励100元。

三、举报方式

野生动物保护举报电话:19979917723(胡)

望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抵制和积极检举揭发违规用火及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线索,为保护全县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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