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美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石鼻镇东庄村村内道路进行维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你们提出的关于对石鼻镇东庄村村内道路进行维修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希望你们尽快确定项目建设主体单位及拟修建形式。农村公路面大线广,上级维修养护资金有限,我局本着“轻、重、缓、急”原则上报省市交通部门申报立项,请确定项目建设主体后请及时上报我局,同时也望你们做好配套资金自筹工作,以达到建设项目资金配套要求。我局将积极配合向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争取计划资金,尽早开工建设,以服务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