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92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以下人员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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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姓名 |
性别 |
身份类别 |
补贴金额 |
高校名称 |
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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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义县有食烘焙店 |
张良桐 |
男 |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
5000元 |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