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结果

索引号: AYX--2026-031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生成日期: 2026-06-2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6年人大建议办理情况】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号建议答复的函

访问量:
字号: 大 中 小



 

彭义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全县商品房住宅小区单元楼道标配消防栓与灭火器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对住宅小区楼道消防设施配置的规定

(一)消火栓系统配置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高度大于21米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对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若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经严格论证后可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及相应栓口。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

(二)灭火器配置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1.10条明确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和公共建筑内应设置灭火器,其他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宜设置灭火器。”同时,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第6.1.3条,住宅楼的公共部位应当配置灭火器,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时增配1具。

(三)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定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法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关于我县商品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现状

目前,我县现有商品住宅小区38个,其中高层住宅32个。对于高层住宅,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灭火器,并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对于其他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灭火器。我大队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将住宅小区消防设施配备及完好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防监督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关于我县2026年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

为进一步攻坚整治我县高层住宅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重大隐患,经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确定,"安义县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已列为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该项目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县住建局联合牵头,对全县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实施修复修缮,重点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泵及其电控柜、室内外消火栓及其竖管、防火卷帘、疏散楼梯间的常闭式防火门等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改造。项目概算资金800万元,由县级财政配套保障。

针对代表反映的丰和都会和银河世纪城两个小区存在的问题,我大队高度重视,经核实,丰和都会小区主要存在消防水枪、水带缺失、玻璃门损坏以及高层水压不足等问题;银河世纪城小区主要存在水压不足的问题。目前,以上两个小区存在的问题均已纳入本次2026年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民生实事项目范围,正在统一编制采购清单及安装示意图,后续将同步组织实施修复和配备,预计今年内完成整改。除去已整改到位的小区外,共有15个小区纳入本次整治项目,现阶段正严格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为下一阶段施工建设做好充分准备。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在项目全过程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内容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并联合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完工后的联合检查验收。项目预计于202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此外,2026年6月26日,我大队已约谈了丰和都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求其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在本次维修整改完成后,做好日常巡查检查和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防止问题反弹。

四、关于社会公众消防技能培训情况

我大队高度重视社会公众消防意识和技能的提升。按照省消防救援总队的统一部署,我大队持续推进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工作,面向物业服务企业职员、社区民警、保安员、网格员等群体,常态化组织开展“准消防员”和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培训内容按照“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要求,结合灭火器“提、拔、握、压”和消火栓“一甩二接拧到底”的操作口诀进行现场示范,并严格组织实操考核。截至目前,我县今年已累计培训600名合格的“准消防员”,他们能参与或独立处置初起火灾,“打早灭小控初期”作用明显。我县物业管理人员通过培训,成为懂消防的“明白人”,有效提升了住宅小区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你们的建议,我大队将会同县住建局等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对住宅小区消防设施配备及完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督促整改。

二是持续加大消防培训和宣传力度。继续深化“准消防员”和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工作,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切实提升物业服务人员和居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