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长均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事件分类分级
1.41 事件分类
1.42 事件分级
1.5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乡应急总指挥部
2.2 乡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2.3 专项应急工作组
2.4 村(社区)及基层单元职责
3 监测与预警
3.1 风险监测
3.2 预警分级
3.3 预警发布与解除
3.4 预警响应措施
4 信息报告与处置
4.1 报告时限
4.2 报告内容
4.3 信息发布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启动
5.2 分级响应措施
5.21 Ⅳ级响应(一般事件)
5.22 Ⅲ级及以上响应(较大及以上事件)
5.3 重点领域专项处置要点
5.31 防汛抗旱
5.32 食品安全
5.33 学校安全
5.34 消防安全
5.35 森林防火
5.36 自然灾害
5.37 道路交通安全
5.38 社会安全事件
5.39 公共卫生事件
5.4 响应终止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2 恢复重建
6.3 调查评估
6.4 总结改进
7 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通信与交通保障
7.4 经费保障
7.5 医疗保障
7.6 宣传培训演练
8 预案管理
8.1 预案修订
8.2 备案与解释
8.3 实施时间
9 附侧
9.1 责任追究
9.2 专项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长均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保障与恢复机制,全面提升防汛抗旱、食品安全、学校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自然灾害、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与协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维护全乡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防汛条例》《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 2 部分:乡镇(街道)》等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结合长均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义县长均乡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 覆盖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防汛抗旱、食品安全、学校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气象灾害、地质灾害、道路交通安全、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生产安全事故、公共设施事故等。
1.4 事件分类分级
1.4.1 事件分类
自然灾害:水旱灾害(防汛抗旱)、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消防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件、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事件等。
社会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舆情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专项重点领域:防汛抗旱、食品安全、学校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对应类别重点管控。
1.4.2 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Ⅰ 级)、重大(Ⅱ 级)、较大(Ⅲ 级)、一般(Ⅳ 级)四级。乡级重点应对一般(Ⅳ 级)突发事件,配合上级处置较大及以上级别事件。
1.5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优先保障人员安全,全力开展救援与救治。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乡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各村(社区)、乡直单位分工负责、属地管理。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常态化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准备与应急处置并重。
快速响应、协同联动:信息畅通、反应迅速、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
依法规范、科学处置:依法履职,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应急效能。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乡应急总指挥部
成立长均乡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由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指挥,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乡党政办、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教体、卫健、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自然资源、交通、民政、财政、宣传、消防、供电、通信及各村(社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统筹应急队伍、物资、资金、装备等保障资源;
向上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态及处置情况,请求支援;
统一发布应急信息,做好舆情引导;
负责善后处置、恢复重建与总结评估。
2.2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日常应急管理、信息汇总、指令传达、预案管理、值守联动等工作。
2.3 专项应急工作组
根据事件类型与处置需要,设立若干专项工作组,实行牵头负责制:
综合协调组:党政办、应急办牵头,负责统筹协调、信息报送、会务保障、指令督办。
抢险救援组:应急办、消防、公安、民兵、专业救援队牵头,负责现场抢险、人员搜救、险情控制。
医疗救护与公共卫生组:乡卫健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伤员救治、疫情防控、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安全保卫与交通保障组:乡派出所、交通站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秩序维护、道路抢通保通。
防汛抗旱工作组:乡水利站、农业农村办牵头,负责水情监测、水库河道巡查、排涝抢险、抗旱调度、群众转移。
食品安全与市场监管组:乡市场监管分局牵头,负责食品安全事件调查、溯源、管控、市场秩序稳控。
学校安全工作组:乡教体办牵头,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处置、师生疏散、停课管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消防安全工作组:乡消防救援机构、应急办牵头,负责火灾扑救、隐患排查、初期处置、人员疏散。
森林防火工作组:乡林业站、应急办牵头,负责火情监测、巡护、扑救、火源管控、生态保护。
10.自然灾害(地质 / 气象)工作组:乡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牵头,负责监测预警、避险转移、灾害处置。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乡派出所、交通站牵头,负责事故处置、交通疏导、隐患治理。
社会安全与维稳组:乡派出所、综治办牵头,负责群体性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矛盾化解、舆情稳控。
后勤保障组:乡财政所、民政办、党政办牵头,负责应急物资、资金、食宿、供电、通信、供水保障。
信息发布与舆情组:乡宣传办牵头,负责信息发布、媒体对接、舆情引导、辟谣管控。
善后处置与恢复重建组:乡民政办、财政所、相关行业部门牵头,负责救助安置、理赔、灾后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重建。
2.4 村(社区)及基层单元职责
各村(社区)、学校、卫生院、企业、经营单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风险排查、预警传递、先期处置、人员疏散、信息上报,配合乡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
3 监测与预警
3.1 风险监测
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与监测机制,对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点、森林防火区、学校、食品经营单位、消防重点单位、交通路段、公共卫生场所等实行台账管理、动态监测、定期研判。
3.2 预警分级
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级,对应 Ⅰ 至 Ⅳ 级事件。
3.3 预警发布与解除
乡应急总指挥部按权限发布、调整、解除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通过村广播、微信群、电话、铜锣、上门通知、电子屏、应急喇叭等多渠道全覆盖传递;
重点领域(防汛、防火、食品安全、学校、交通、卫生)实行专项预警、靶向通知。
3.4 预警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后,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组织风险研判,加密监测频次;
预置救援力量、物资装备到重点区域;
转移疏散危险区人员,实施避险安置;
对学校、景区、交通、市场等采取关停、限流、管制措施;
加强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报送;
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4 信息报告与处置
4.1 报告时限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单位3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乡应急办;乡应急办第一时间上报乡指挥部,并按规定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4.2 报告内容
包括事件时间、地点、类型、级别、影响范围、伤亡损失、已采取措施、发展趋势、请求支援等。
4.3 信息发布
坚持统一、及时、准确、公开,由乡信息发布组归口发布,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辟谣,维护社会稳定。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启动
乡应急总指挥部根据事件级别与研判结果,启动对应级别应急响应。一般(Ⅳ 级)由乡级启动;较大及以上事件,乡级先期处置并配合上级启动响应。
5.2 分级响应措施
5.2.1 Ⅳ级响应(一般事件)
乡指挥部统一指挥,相关专项工作组赶赴现场处置;
开展先期救援、人员疏散、险情控制、医疗救护;
实行24小时值班,动态上报信息;
调配乡级应急资源保障处置。
5.2.2 Ⅲ 级及以上响应(较大及以上事件)
全面启动乡级预案,服从上级统一指挥;
全面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治、交通管制、安全警戒、群众安置;
全面保障物资、通信、电力、交通、供水;
做好信息发布与舆情管控,维护社会稳定。
5.3 重点领域专项处置要点
5.3.1 防汛抗旱
防汛:巡查堤防、水库、山塘、河道,预置排涝设备,转移低洼区群众,抢险加固,保障排水畅通。
抗旱:监测水源,科学调水,保障人畜饮水,指导农业抗旱,组织送水。
5.3.2 食品安全事件
立即停售、封存问题食品,溯源排查,控制流向;
救治病患,开展流行病学与卫生学调查;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稳定市场秩序。
5.3.3 学校安全
立即组织师生疏散避险,停止聚集活动,必要时停课;
排查校舍、消防、食品、交通、设施设备隐患;
做好心理疏导与家校沟通。
5.3.4 消防安全
立即报警,组织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
切断危险源,设置警戒,配合消防救援;
开展隐患排查,防止次生灾害。
5.3.5 森林防火
立即启动扑火预案,组织专业与半专业队伍扑救;
管控火源,设置警戒,疏散危险区人员;
严防 “小火酿成大灾”,确保人员安全。
5.3.6 自然灾害(气象、地质)
快速转移避险,妥善安置群众;
抢修道路、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
监测次生灾害,防止二次伤亡。
5.3.7 道路交通安全
快速处置事故现场,救治伤员;
交通疏导与管制,抢通受损路段;
排查治理隐患,依法调查处理。
5.3.8 社会安全事件
依法稳妥处置,控制事态,化解矛盾;
维护重点场所、重点目标安全;
加强舆情引导,防止扩散蔓延。
5.3.9 公共卫生事件
快速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
环境消杀,健康监测,科普宣传;
保障防疫物资,防止疫情扩散。
5.4 响应终止
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人员得到救治安置、次生灾害风险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乡应急总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民政、卫健、保险、财政等部门做好伤员救治、安置救助、心理疏导、理赔兑付、丧葬抚恤等工作。
6.2 恢复重建
制定恢复重建方案,修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校舍、住房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教学与市场秩序。
6.3 调查评估
对事件原因、性质、责任、损失、处置过程、经验教训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评估报告。
6.4 总结改进
总结应急处置经验,修订完善预案,优化机制,强化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
7 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建立乡级综合应急队、专项应急队、村(社区)应急小分队、志愿者队伍,加强培训演练,提升实战能力。
7.2 物资保障
建立乡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分类储备防汛、防火、消防、救生、医疗、食品、饮用水、照明、通信、防护等物资,实行台账管理、定期更新、统一调拨。
7.3 通信与交通保障
保障应急通信畅通,建立应急通讯录;统筹车辆、机械,确保应急运输与道路通行。
7.4 经费保障
乡财政安排应急专项资金,保障应急处置、物资储备、演练培训、恢复重建等经费需求。
7.5 医疗保障
乡卫健服务中心牵头,建立医疗救护联动机制,保障救治、防疫、药品器械供应。
7.6 宣传培训演练
常态化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技能培训与综合/专项演练(每年至少1次综合演练,重点领域专项演练不少于2次),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8 预案管理
8.1 预案修订
本预案根据法律法规、机构调整、风险变化、演练评估情况至少每 3 年修订一次,重大情况及时修订。
8.2 备案与解释
本预案报安义县应急管理局备案,由长均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8.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9 附则
9.1 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失职、渎职、迟报瞒报、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9.2 专项预案
本预案为总体预案,配套制定防汛抗旱、食品安全、学校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自然灾害、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专项应急预案,与本预案衔接执行。
安义县长均乡人民政府
2026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