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乡2026年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人员分工
为科学应对水旱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任政委,乡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乡党政办、党建办、民生服务办、平安法治办、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司法所、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所、供电所、中(小)学校、卫生院、村(社区)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一、新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对原新民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新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为:
政 委:杨淳伟
总指挥长:帅 宏
副指挥长:傅有诚 刘冬冬 熊 斯 黄庆飞
戴隆翔 刘 锴 鲁 婕 徐培智
周敏华 郭治郊 雷志胜 魏 朵
陶文成 熊建生
成 员:罗俊鹏 汤慧华 刘 骁 陈光荣
帅珍安 闵卫平 凌 鹏 黎海波
陈文旭 陈小文 凌华卿 刘达致
帅如柏 帅同保 帅 超 刘燕燕
魏菊花 凌华睿 帅式松 凌小勇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经济发展办公室,熊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事务。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乡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全乡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乡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信息上报工作。
2、平安法治办:负责汛情旱情期间社会秩序维护,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开展灾情核查与信息发布,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统筹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3、乡司法所:负责开展法治宣传,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4、供电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
5、党建办公室:正确把握全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6、经济发展办:统筹推进全乡防汛(抗旱)工作;组织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和水毁水利设施修复;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及指挥系统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全乡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社区)提出的申请,同乡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7、乡派出所:依法打击散布防汛抗旱谣言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处置涉防汛抗旱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开展危险区域群众安全转移撤离
8、综合行政执法队:保障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9、自然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0、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乡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的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与流行。
11、中(小)学校:负责落实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发生险情时,负责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2、各村(社区):负责落实防汛抗旱属地管理责任,动态修订辖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并及时上报,始终将人员安全转移作为首要任务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