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503-360123-04-01-819797
安发改审字〔2026〕64号
安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义县实验学校改造提升提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安义县龙津镇中心学校:
报来《关于申请对安义县实验学校改造提升提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函》(龙中文〔2026〕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评审通过,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江西英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安义县实验学校改造提升提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因需要改善安义县实验学校的学校环境,优化教育资源,有助于提升学校的整体办学条件,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化,以更好地满足教育教学需求。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安义县实验学校改造提升提质工程(2503-360123-04-01-819797)。
项目单位为安义县龙津镇中心学校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义龙津镇安义实验学校校园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楼二层露台改造工程、墙面墙裙改造及室外景观硬化改造等,具体包括墙面墙裙改造工程3247.69㎡、220V工矿灯安装工程179套、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2444.81㎡、块料面层硬化2113.06㎡、安砌侧(平,缘)石485.99m、排水沟维修172.95m、石材台阶面338.34㎡、砖砌体(挡墙)89m、花池砌筑61.36m、金属栏杆179.14m、1#,2#楼二层露台改造工程846.37m、新增DN200盲管72.8m,新增截水沟12.5m。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6年4月-2026年11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216万,其中工程费用185.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71万元,预备费9.3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六、招标内容
见附件
七、请安义县龙津镇中心学校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安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安义县龙津镇中心学校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安义县实验学校改造提升提质工程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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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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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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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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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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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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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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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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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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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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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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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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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中招标事项需公开委托招标,禁止违法转包违规分包。 2、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规定,项目单位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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