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4〕38号)
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
3.《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社保中心字〔2023〕5号)
二、服务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
三、受理条件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四、申请材料清单
参保人员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安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和《委托扣款协议书》。
五、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缴足养老保险费后,至少在到龄前一个月将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交至各乡镇(处)和村(居)委会,并填写《安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和《委托扣款协议书》。
2.各乡镇(处)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到龄且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参保人员的待遇申领材料提交至县人社局社保中心。
3.县人社局社保中心从参保人申领待遇并通过审核的次月开始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申领待遇的参保人,不予补发待遇,对到龄但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及时告知相关权益及处理途径。
六、办理时限
五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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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城乡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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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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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镇便民服务中心 |
1837918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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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镇便民服务中心 |
0791-8338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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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
0791-83437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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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鼻镇便民服务中心 |
0791-83372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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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镇便民服务中心 |
19398615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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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
0791-8359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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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洲镇便民服务中心 |
0791-8335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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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乐乡便民服务中心 |
0791-83372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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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乡便民服务中心 |
0791-83340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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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均乡便民服务中心 |
0791-83456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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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红山管理处 |
0791-83490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