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审计局于2025年12月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安义县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绝大部分问题得到整改,一些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已对整改责任和整改进度进行了明确。审计工作报告中共反映了五个方面57个问题,现已整改到位54个,正在整改中3个,整改率94.74%。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非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入库
县财政局已将罚没收入陆续全部缴库。
(二)专项资金未及时下达
县财政局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尽可能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和资金拨付时间,避免资金闲置、截留;各预算部门提高对专项资金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主动跟踪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情况,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三)预算编制不科学
一是组织预算管理相关股室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全口径、一体化”预算管理理念,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编制2026年度预算时会充分考虑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等因素。
(四)部分单位违规将单位资金转入本单位职工个人账户
一是县财政局开展备用金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备用金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安义县行政事业单位备用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范围、内容、步骤和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要求违规单位开展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要求违规单位严格对照相关要求开展深刻自查自纠,形成书面整改报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存在追加过大或预算执行率低的情况
相关单位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学习;二是将2026年可预见的每年固定的专项参照往年进行合理的预测;三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将不可预见的专项转化为可预见的专项列入预算,缩小与追加预算之间的差距。
(二)决算报表编报不实
相关单位加强对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认真审定决算报告,如实反映单位财务情况。
(三)结转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
相关单位已退回结余资金至县财政。
(四)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
相关单位一是加强差旅审批人员的业务学习;二是追回多报销差旅费;三是建立外出审批制度。
(五)附件及手续不齐全,财务审批把关不严
相关单位一是完善材料,确保每一笔经费报销票据及附件完整;二是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制定和执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每笔报销原始凭证合法合规。
(六)账务处理不规范
相关单位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二是对处理错误科目进行了调账处理。
(七)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且未按规定计提折旧
相关单位一是加强对公车使用管理;二是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补登台账;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了相关学习;四是重新对汽车折旧进行了调整。
(八)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相关单位出台了《安义县小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针对工程项目预算审核不严,已约谈相关单位并将有关问题移送有关部门。针对工程项目结算审核不严,一是已约谈施工单位,严格工程结算管理;二是结算审核机构针对查出的问题再次进行复核,并调整了结算金额;三是施工单位出具承诺函,多计金额在工程质保金中抵扣。
(九)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
相关单位一是加强差旅审批人员的业务学习;二是追回多报销差旅费;三是对固定资产进行摸排,对漏登的固定资产进行补登。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工程结算不实,多计工程结算金额
相关单位一是进一步强化工程结算管理,加强工程结算审核;二是重新核算,支付工程尾款时扣除多计资金;三是建立结算审核制度,加强结算材料审核,确保送审材料与实际工程量相符。
(二)预算审核单位无效审减,多支付审计费用
县财政通知第三方审核机构,已追回多支付审核费。
(三)超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
相关单位一是督促工程管理人员加强学习,规范项目管理;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避免在后续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
(四)结算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相关单位一是审议通过相关制度;二是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工程造价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对结算资料严格把关;三是追回多计金额。
(五)结算审核单位未认真履行职责,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已将结算审核单位履职不到位问题反映,并建议按程序处理。已对结算审核单位执行了相应处罚。
(六)违规多付设计服务费
施工单位已退回多支付设计服务费。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1.报销工会经费支出无有效佐证材料
相关单位一是已按要求补充佐证材料;二是加强了相关人员法律法规学习。
2.超标准支出工会经费
相关单位一是加强《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学习;二是退回超标准发放部分。
3.未按规定扣缴工会会员会费
相关单位一是收到审计报告后立即对未收取的工会会费进行了清收,整改期内已收缴到位;二是加强工会财务人员业务学习。
(二)经费支付附件及手续不齐全,审批不规范
相关单位一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验收程序,见验收单付款。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相关单位一是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已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管理;三是加强了相关人员业务技能学习。
(四)未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
相关单位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二是指定专人对政府采购相关流程进行把关;三是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了采购商品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办理。
(五)商品采购、劳务费用等非正式票据结算
相关单位一是相关业务股室核实未开票原因并根据情况补开支付款项发票;二是今后根据经营业务严格审核发票,杜绝白条入账。
(六)费用支付未严格把好关,造成多付税金
相关单位一是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支出报销流程; 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票据和审批手续,严格按规定标准办理报销;三是及时追缴多付税金。
(七)“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
相关单位一是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支出报销流程;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票据和审批手续,严格按规定标准办理报销;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学习。
五、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频繁外出学习交流
相关单位一是本着过紧日子的思想,规范外出学习审批流程,非上级教育行政等下达的必要性学习尽量减少;二是同时外出学习人员要严格履行报销手续,提供丰富的佐证材料,确保培训的效果。
(二)合同管理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相关单位一是已向有关公司追回拖欠租金;二是逾期违约金正在进一步协商中;三是建立相关制度,今后严格履行协议。
(三)工程结算不实,存在多计工程结算金额
相关单位一是联系了施工方,重新核算面积结算,追回多付工程;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验收制度,依法据实办理结算。
(四)违规提高材料价格
相关单位一是联系了施工方,重新核算价格,把损失追回来;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管理,加强对结算资料的审核把关,防止施工单位违规提高材料价格。
(五)收入核算依据不充分,收据入账
相关单位沟通补开租金税务发票,2026年开始纳入商城外包统一管理。
(六)多支付税金
相关单位一是追回多支付税金;二是建立健全内部工程管理制度;三是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防止合同中税金与发票不符现象的发生。
(七)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相关单位一是退回多报销费用;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手续及规范票据;三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差旅审批程序,严禁超标准报销行为的再次产生。
(八)财务报销审核不严,存在多报销费用情况
相关单位一是要求相关人员补齐发票;二是已追回多报销费用。
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把工作重心从“集中整改”转向“常态巩固”和“源头预防”。一是健全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回潮。督促各相关单位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推动主管部门将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纳入行业监管重点,加强日常检查与指导。二是深化成果运用,服务宏观决策管理。加强对审计信息的综合分析和提炼,围绕预算绩效管理、政府投资效益、民生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建议,推动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