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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130--2026-005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6-04-0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就业政策】生活费补贴政策解读及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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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贴对象

城乡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

2.补贴标准

城乡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发放,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发放)。生活费补贴随职业培训补贴一并申请,自然年度内每人可享受一次。

3.申请材料清单

(1)个人社保银行卡号及身份证复印件

(2)其余随职业培训补贴一并提交申请

4.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支付宝:“赣服通”-部门专区-人社专区-就业创业-选择“生活费补贴申领”办理。

微信:“江西就业之家”-首页-享服务-就业创业服务-选择“生活费补贴申领”办理。

现场办理:安义县就业之家窗口

咨询电话:0791-83416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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