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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130--2026-005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6-04-0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就业政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解读及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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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贴对象

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和职业院校学生。

2. 补贴标准

按国家和省规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的70%给予补助,但最低不少于220元/人。对纳入当地政府重点产业中的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按国家和省规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的90%给予补助。

3.申请材料清单

(1)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 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选择其一)

(2)社会评价机构或企业自主评价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

(3)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支付宝:“赣服通”-部门专区-人社专区-就业创业-选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办理。

微信:“江西就业之家”-首页-享服务-就业创业服务-选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办理。

现场办理:安义县就业之家窗口

咨询电话:0791-83416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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