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中小学“一市一款”校服管理制度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南昌市“一市一款”政策要求,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保障学生、家长的自主选择权和合法权益,构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校服管理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1.统一标准,自愿选购。严格执行南昌市统一的校服款式、质量技术规范和建议零售价标准。坚持“三自愿”原则,即自愿买不买、自愿到哪买、自愿买几套,严禁任何形式的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行为。
2.权责清晰,协同监管。压实学校、部门、社会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家校、教体、市监、纪检”四方协同的联合监管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全程公开,强化服务。全面公开政策、流程、价格、质量及监管信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优化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权益保障服务,提升校服管理满意度。
二、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1.县级工作专班: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安义县教育领域“脱薄向强”工作专班,负责全县校服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专班下设“纠治购买校服乱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学校主体责任:各中小学校长是本校校服管理第一责任人,应明确分管副校长和具体管理联络人。学校须成立由家长代表组成的“家长校服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全程参与监督。主要职责包括:严格落实自愿原则、准确宣传政策、不指定购买渠道、协助家长自愿选购、建立校内投诉处理机制、定期自查自纠等。
3.部门协同职责:
(1)县教体局:牵头负责政策制定、宣传培训、业务指导、统筹协调和学校日常管理监督。设立校服服务专窗(线),受理咨询投诉。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校服产品质量的常态化抽查检验、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线下商铺资质核查、查处质量与价格违法行为,与教体局开展联合执法。
(3)县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保障。
三、 校服选购与质量监管流程
1.政策宣传与告知:每学期初,学校必须通过家长会、公众号、班级群、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将南昌市“一市一款”政策、自愿购买原则、购买渠道(如江西省中小学生校服展示平台及合规市场渠道)、价格标准、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准确、全覆盖地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并留存回执或告知记录。
2.自主自愿选购:家长根据家庭实际,完全自主地决定是否购买、购买几套、通过哪个合规渠道(线上平台或线下市场)购买。学校不得设置任何障碍,不得与入学、分班、评优等挂钩。
3.质量全程监管:
(1)常态化抽检:县教体局联合县市监局建立季度联合检查与月度质量抽检机制,对县域内销售的校服产品及供应商、商铺进行滚动式、靶向性检查,实现质量抽检全覆盖。
(2)“黑名单”与退出机制:对抽检合格率不达标的供应商和商铺纳入“黑名单”管理,加大抽检频次;对屡次出现质量问题的,依法查处并完善供应商退出机制。
(3)验收与闭环:鼓励学校邀请家长代表参与校服验收。建立校服质量问题“发现-反馈-整改-复查”闭环工作机制,确保不合格产品不流入校园。
四、 监督与问责机制
1.多元监督体系:强化学生、家长、学校、部门、社会“五方监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教体局公众号设立校服管理专栏,公开所有关键信息。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媒体及公众监督。
2.投诉快速响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各校及县教体局专窗(线)对校服相关投诉,需确保24小时内响应并启动处理程序,一般咨询当场答复,质量问题24小时内联系处理,投诉举报10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结果。
3.考核与问责:将校服规范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校长及相关负责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频发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体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五、 附则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江西省、南昌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县教体局可根据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附件:安义县中小学校服管理常态化工作细则
安义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3月5日
附件
安义县中小学校服管理常态化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安义县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与标准,确保校服"一市一款”政策和"自愿选购”原则精准落地,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选购管理细则
第一条 政策宣传与告知备案
1.统一告知: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学校须向所有学生家长发放由县教体局统一制作的《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告知校服购买的完全自愿性质、南昌市“一市一款”政策、购买渠道、建议零售价及监督举报方式。告知书须由家长签字确认,学校统一存档备查,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各班级家长群。
2.多渠道宣传:学校须通过家长会、学校公众号、校园宣传栏、班级群等渠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政策宣讲确保政策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家长知晓率达到100%。
3.严禁挂钩:严禁任何学校、班级、教师将购买校服与入学、分班、评优评先、参加集体活动等挂钩,或进行任何形式的暗示、诱导。
第二条 自愿购买执行标准
1.买不买自愿:家长根据告知书内容,自主决定是否为子女购买校服。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如统一着装要求)拒绝未购买校服学生参与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2.到哪买自愿:家长可自愿选择通过“江西省中小学生校服展示平台”查询合规企业及线上店铺购买,也可在县域内任何具有合法资质的线下商铺购买。学校及教师不得指定、推荐或变相指定任何单一供应商或销售点。
3.买几套自愿:家长可根据季节变化、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需要,自主决定购买春秋装、夏装、冬装的套数组合。学校不得强制或建议“全套购买”或“按年级统一套数购买”。贫困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校应主动落实校服减免或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穿不上校服。
第二章 质量监管与验收细则
第三条 质量监督抽检
1.建立台账:县教体局联合县市监局,在每学期初对全县范围内(含线上平台本地供应商)销售南昌市统一款式校服的供应商、生产企业及线下商铺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整治清单”动态管理台账。
2.联合抽检:由县教体局、县市监局成立联合质量抽检组,每月针对“整治清单”内的供应主体至少随机抽检一个批次校服,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3."黑名单"管理:对抽检合格率首次未达标的供应商或商铺,纳入“重点关注名单”,加大抽检频次并进行风险提示;对屡次抽检不合格、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查处并纳入"黑名单”,通报全县学校及家长,并推动其退出市场。
第四条 验收与闭环管理
1.家长参与验收:对于按原有合同供应的校服,学校在收货验收时,必须邀请本校“家长校服监督委员会”代表(不少于2人)到场参与,共同对校服数量、款式、标识及外观质量进行初步核验。
2.问题闭环处理:建立校服质量问题“发现-反馈-整改-复查”闭环机制。任何渠道购买的校服出现质量问题,家长均可通过学校或直接向县教体局专窗投诉。责任单位需在24小时内:联系处理,督促销售方履行退换、维修等售后服务,并对同批次产品进行追溯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第三章 监督与投诉处理细则
第五条 监督体系构建
1.内部监督:各校成立“家长校服监督委员会”,成员通过家长自愿报名产生,负责监督本校校服政策执行、参与质量抽检见证、收集家长意见。
2.社会监督:在“安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安义教体局"微信公众号设立校服管理专栏,常态化公开政策文件、合规企业名单、质量抽检结果、问题处理情况等信息。公布县级监督举报电话(由县教体局监察室管理)和邮箱。
第六条 投诉响应流程
1.渠道畅通:各校须在校门口公示栏、公众号公布本校及县教体局的校服监督举报方式。
2.限时响应:所有校服相关咨询、投诉实行首问负责与限时响应。一般政策咨询要求当场或当日答复;产品质量投诉需在24小时内响应并启动处理程序,涉及违规违纪的举报,在10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初步核查情况。
第四章 考核问责细则
第七条 考核运用
将校服规范管理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校长、分管副校长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家长满意度高、管理规范的学校予以通报表扬。
第八条 责任追究
1.对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由县教体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2.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的;
3.指定或变相指定校服购买渠道,存在利益输送嫌疑的;
4.对家长投诉敷衍塞责、处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5.学校管理混乱,校服质量把关不严,发生群体性质量问题的;
6.其他违反校服管理政策规定的行为。
安义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