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民乡 / 法规政策及解读

索引号: A23820--2026-009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新民乡 生成日期: 2026-09-2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民乡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

访问量:
字号: 大 中 小

新民乡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

 

各村(社区)、乡直及县驻乡各单位:

中秋节及国庆节即将来临,当前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双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7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认真落实高火险天气期间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社区)森林防火“三员”到岗到位,加大巡查力度。

2.对省、市、县反映的火情监测卫星热点,由村(社区)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实地核查,15分钟内将核查情况反馈乡防火办(电话:83462088),再由乡防火办上报县防火办。

(二)火源管理

1.严格执行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厅《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的规定,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

2.高火险天气时段,全面暂停炼山等特殊生产用火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形式开展各类野外用火行为。

3.强化野外火源巡查管控,科学统筹护林员、巡山员交接班班次,实现24小时巡护力量在岗在位;对重点墓区、坟山点位落实专人值守看护。乡、村干部下沉村组及防火重点区域开展督导检查,压紧压实防火责任。

4.强化痴呆傻等特殊群体管控,逐一落实监护人员,压紧压实监护责任;同时加大对进山游玩、郊游人员的宣传教育与进山管控,从源头防范人为引发森林火情。

(三)应急准备

1.各村(社区)要编制“双节”扑火专项预案,充实应急储备物资,组织扑火应急演练,夯实节日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基础,全力保障扑火实战需要。

2.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在岗值守要求,坚守工作岗位。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严禁关闭手机,务必做到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火情险情第一时间响应处置。

3.半专业扑火队伍实行24小时集中待命备勤,人员在岗在位,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响应、即刻出动、高效处置。

4.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及火情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严守森林防火“六项工作纪律”,规范信息报送流程,做到快报、实报,确保火情信息传递及时、渠道畅通。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天16:00前向乡防火办报告当日值班情况(电话:83462088),乡防火办汇总后向县防火办报告。

2.强化火情调度。各村(社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须第一时间向乡防火办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火情。火灾扑救进展实行每小时报送制度,重大紧急情况即时报告。乡防火办接到火情后要第一时间向县防火办报送火情信息,并结合现场实际,科学研判、合理统筹调度扑救力量。

(二)扑火原则

1.以半专业队伍为主。发生森林火灾后,要第一时间调派半专业扑火队伍开展扑救,力争实现火情早处置、打早打小打了;若本乡扑火救援力量难以满足处置需求,须及时向县防指请求增援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发生森林火灾,村(社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现场,就地组织开展扑救工作;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蹲蹲领导要迅速到达火场一线,靠前指挥、统筹协调扑救处置。各类扑火救援力量要严格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优先守护村庄、居民点及各类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扑火人员安全防护,坚决避免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扑火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火情发生后,坚持以属地半专业扑火队伍扑救为主开展处置工作;属地扑火力量无法满足扑救需要的,严格按照程序向县防火办提请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

2.跨村(社区)增援力量。当火情较大,对重点目标、重点区域构成威胁时,乡防火办要结合火场实际研判火情,及时向乡主要领导汇报,统筹调集其他村(社区)扑火队伍以及一切可动员力量开展跨村支援处置。

3.申请市、县防指增援力量。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本乡扑救力量不足以处置火情的,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处置程序,向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请支援。

(四)火场指导

对明火2小时仍未扑灭,或是发生在敏感区域的森林火灾,视火情实际情况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派出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如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程序,向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防火专家到场参与扑救指挥和技术指导。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