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局领导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戴剑(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陈凤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含水库),重大重点项目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水利稽查工作;负责河湖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分管综合规划与建设管理股;负责计划财务,水库移民工作;负责县城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联系水旱灾害和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刘中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农村水利(含水电站);负责联系,承办县人大,县政协工作;负责人武双拥(人防),工会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组织人事,党群,老干部,文秘宣传,督察,文明城市创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污水处理,行政审批,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水资源股(行政审批股),执法监察股;联系水旱灾害和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