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收悉安义新强口腔门诊部延续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申请要求,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对其予以延续,特公告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机构编号
类 别
地 址
延续日期
1
安义新强口腔门诊部
MA3ADEDA-536012317D1522
未定级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前进大道南侧101
2026.9.23
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 索引号: | ayxwsjkwyh--2026-011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6-09-23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我委收悉安义新强口腔门诊部延续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申请要求,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对其予以延续,特公告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机构编号
类 别
地 址
延续日期
1
安义新强口腔门诊部
MA3ADEDA-536012317D1522
未定级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前进大道南侧101
2026.9.23
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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