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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414716--2026-001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6-03-2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推进采购高价非中选药品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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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医保局落实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力督促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

县医保局接到上级通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全县医疗机构集采工作约谈会,会议通报了部分医疗机构在采购中存在的报量而不采购中选药品、采购高价非中选药品等问题,要求全县各公立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全面排查整改。

二、全面自查,深入剖析问题

经组织全县医疗机构自查发现,精准对标问题。目前存在主要问题,部分批次集采药品序时采购进度未达标;个别医疗机构采购非中选药品占比超过规定上限要求;因业务人员对纳入集采药品不熟悉,而采购了非中选的药品等。

三、多措并举,狠抓整改落实

建立整改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采购进度滞后、非中选药品采购占比超标等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

强化政策引导。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集采政策和平台操作培训,加强医务人员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引导临床医生优先使用质优价廉的集采中选药品。

规范采购行为。严格落实通过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的要求,对无正当理由采购高价非中选药品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要求各医疗机构在保障临床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中选产品,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和采购比例。

加强内部管理。督促各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将集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科室绩效考核体系,对违规采购行为予以通报和相应处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我县医保局将严格落实贵局关于加强集采监管的工作要求,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采购进度低于序时进度、违规采购非中选产品的医疗机构及时开展约谈并限期整改,确保集中带量采购成果落地落实,让群众持续享受集采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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