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县医保局召开全县医疗机构集采工作约谈会,对全省中药类集采中选结果执行问题进行整改,多措并举抓好任务落细落实。
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接到市局关于中药类集采执行情况的工作提示函后,我县医保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全县医疗机构集采工作约谈会,会议通报了医疗机构在落地执行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中存在的报量而不采购中选药品、采购高价非中选药品等问题,要求全县各公立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全面排查整改。
全面自查,深入剖析问题。经组织全县医疗机构自查发现,一是部分批次集采药品序时采购进度未达标。二是企业无货,无法进行采购。三是无配送公司进行配送,货品无法收到。四是因业务人员对纳入集采药品不熟悉,而采购了非中选的药品。五是满足部分群众的需求而按需采购。
多措并举,狠抓整改落实。一是强化政策引导。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集采政策和平台操作培训,加强医务人员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引导临床医生优先使用质优价廉的集采中选药品。二是规范采购行为。严格落实通过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的要求,要求各医疗机构在保障临床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中选产品,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和采购比例。三是加强内部管理。督促各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将集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科室绩效考核体系,对违规采购行为予以通报和相应处理。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严格落实市局关于加强集采监管的工作要求,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联合卫健等部门开展约谈通报,并将问题线索移送至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形成监管合力,确保集中带量采购成果落地落实,让群众持续享受集采改革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