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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yxzrzyhghj--2026-014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6-06-1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安义县2026年度第2批次集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使用林(草)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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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安义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民政等部门,于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8日期间在黄洲镇新福村展开了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现将安义县2026年度第2批次集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拟使用林(草)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用地(用林用草)范围

土地坐落:具体拟用地(用林用草)范围见附件1。

二、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地涉及黄洲镇新福村庄上组、熊家组集体土地。

三、调查结果及林(草)地使用情况

(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面积37.6935亩,具体如下:

拟征收黄洲镇新福村集体土地37.6935亩:其中水田1.005亩、旱地6.915亩、林地0.525、农村道路0.066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2505亩、采矿用地28.932亩。见附件2。

(二)拟使用林(草)地情况

使用单位:安义县人民政府。

用途: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处烟花爆竹仓储中心工程等项目。

面积:林地0.525亩(其中乔木林地0.525亩),与土地现状调查中林地面积一致。

(三)青苗、树木等情况,详见附件3。

(四)农村村民住宅(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情况,(见附件4)。

四、补偿权利及异议处理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

对土地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需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告期限内口头或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对口头提出的申请予以记录。参加调查的单位将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9日。(注: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附件:1.拟征收土地(用林用草)红线图

2.拟征收土地(用林用草)现状调查确认表(权属、地类、面积)

3.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汇总表(青苗、果树、树木等)

4.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汇总表(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联系单位: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义县林业局

联系地点:安义县人民路94号502室、安义县人民路8号1楼大厅

联系人员:胡文敏、邓千里

联系电话:0791—83472112、0791-83422245

                                                               

安义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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